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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部分专项基金终止公告

2018-11-27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项基金管理服务工作,提升专项基金发展质量和运行活跃度,根据《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秉持“发展一批、激活一批、终止一批”的理念,经友好协商,现对部分达到终止条件的专项基金予以终止运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会颁发的相关专项基金成立证书失效,被终止的专项基金未经我会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我会及专项基金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相关专项基金内剩余资金按近似目的原则用于符合原基金设立宗旨的公益项目。终止名单如下:
      1.群曦教育基金
      2.古村之友公益基金
      3.公益资本论传播基金
      4.海鲸教育基金
      5.EQ公益基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
2018年11月27日

附: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部分专项基金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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